奥地利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申请、续牌及控制权变更完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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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 · 官方监管资料核验指南

奥地利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申请、续牌及控制权变更完整指南

Austria Insurance broker and insurance adviser trade registration – Application, Ongoing Compliance and Change of Control Guide

Rengangyongsheng (Hong Kong) Limited · RGYS

本页关键词奥地利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申请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注册资本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监管面谈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续牌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收购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控制权变更经营地点所在地的贸易主管机关(Bezirkshauptmannschaft;法定城市为Magistrat;维也纳视行业为Magistratisches Bezirksamt或MA 63);GISA为登记与公开查询系统
作者:仁港永胜唐生  来源:仁港永胜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一、牌照结论与监管状态

该事项不是FMA向保险公司发出的保险经营牌照,而是《1994年贸易条例》(GewO)第94条第76项下受规制贸易“保险中介:保险经纪人及保险事务顾问”的商业登记。申请人须向经营地点所在地贸易机关登记,并进入GISA保险中介登记册;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登记合伙,但法人和登记合伙必须任命合格的贸易法经理。核心准入条件为专业资格、良好声誉/无行业排除事由、职业责任保险或等效保障及法定登记。对寿险或投资目的保险分销,另触发GewO反洗钱制度。没有一般性最低实缴资本、年度续牌或法定“面谈”要求的官方统一公布规则。股份出售不当然改变持证法人,但不存在可独立出售或自动转移给资产买方的“牌照”机制;交易应以经营主体、GISA登记、贸易法经理、保险及适格性持续满足为条件。

核验字段本页结论状态
监管开放状态active_open
资本要求未见统一公开最低额
保证金或替代保障明确要求
官方处理时限明确要求
监管面谈未见统一公开要求
控制权变更个案决定

二、适用业务与目标申请群体

适合使用的群体

  • 拟在奥地利以独立商业活动、经常性且营利目的,从事保险经纪(Versicherungsmakler)及保险事务顾问(Beratung in Versicherungsangelegenheiten)的个人、法人或登记合伙。
  • 需要以《GewO》第94条第76项的受规制贸易资格从事保险分销,而非自行承保保险风险的经营者。

受规管活动

  • 保险分销包括就保险合同提供建议、提出建议、为订立合同做准备性工作、订立合同,以及协助管理和履行合同(尤其理赔);奥地利规则要求中介以保险经纪人或保险代理人其中一种身份经营。
  • 本队列所指范围为“Versicherungsvermittlung in der Form Versicherungsmakler und Beratung in Versicherungsangelegenheiten”,即保险经纪与保险事务顾问这一形式。

不适用或需另行许可的场景

  • 自行从事合同保险承保业务的保险公司;该业务需FMA保险企业许可,而非本贸易登记。
  • 仅提供关于保险产品或中介的一般信息、且不采取协助订立合同的进一步步骤者,在IDD定义下不构成保险分销。
  • 完全从属的附属保险中介活动可在特定低保费旅行/行李等情形下豁免;是否符合须逐案对照GewO与IDD条件。
  • 以保险代理人身份活动者应适用保险代理人路径,而不是本经纪人/顾问路径。

开放状态说明

奥地利经济部明确说明保险中介必须以贸易资格经营并登记;本项为受规制贸易。主管机关为经营地点所在地贸易机关;GISA包含保险中介登记册且可免费公开查询。银行可取得相关资格,但申请主管机关为FMA,故不属于本地方贸易机关常规申请路径。

三、主管机构、法律依据与监管边界

主管机构:经营地点所在地的贸易主管机关(Bezirkshauptmannschaft;法定城市为Magistrat;维也纳视行业为Magistratisches Bezirksamt或MA 63);GISA为登记与公开查询系统

牌照中文名称:保险经纪人及保险顾问贸易登记

牌照英文名称:Insurance broker and insurance adviser trade registration

牌照族群:insurance

申请主体法律形式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个人、法人及登记合伙均可取得贸易资格。法人及登记合伙须在公司登记册、中央协会登记册或同类登记中登记,并必须任命贸易法经理;个人或无法自证资格的个人也须任命该经理。本项是受规制贸易,申请应准确列明“保险中介(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事务顾问)”及经营地点。

依据:[2] [5] [14]

四、申请主体、注册地址与本地实质

申请主体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个人、法人及登记合伙均可取得贸易资格。法人及登记合伙须在公司登记册、中央协会登记册或同类登记中登记,并必须任命贸易法经理;个人或无法自证资格的个人也须任命该经理。本项是受规制贸易,申请应准确列明“保险中介(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事务顾问)”及经营地点。

依据:[2] [5] [14]

注册地址与本地实质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申请必须写明拟经营地点的准确地址;主管机关按该经营地点确定。企业法人申请还须提供公司名称、公司登记号及营业地址。贸易法经理不要求必须居住在奥地利,但应居住在奥地利、EEA或瑞士并有实际、时间上可履职的条件;外国第三国人士另须居留资格。经营地点或分支变更须通知相应主管机关并在GISA反映。

依据:[2] [5] [12]

五、股东、董事、高管及合规人员要求

股东及实益拥有人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对法人/登记合伙,USP申请指引要求每一对外法定代表人及任何多数股东提交关于GewO第13条行业排除事由的声明。贸易法上的适格性审查不是按公开的固定持股百分比“控制权批准阈值”设计;如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出现GewO第87条撤销事由,主管机关可命令在期限内移除,未移除则撤销贸易资格。

依据:[2] [6]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公司管理机构中对保险分销负主要责任者,以及直接参与保险分销的雇员,必须满足专业适格性要求;直接参与者还应具良好声誉、无相关严重刑事记录且未破产(除非依法恢复)。贸易法经理对合规和专业经营负责;其须年满18岁、具备所需资格、在奥地利/EEA/瑞士有住所(第三国人士另须居留资格),并有实际可在经营中履职的条件。

依据:[3] [5] [8]

合规负责人及MLRO

核验状态:个案决定

一般经纪贸易登记的公开准入资料未规定独立CCO或MLRO的统一职位名称。若中介经营寿险或其他投资目的保险产品,即为GewO AML义务主体,必须建立与规模和风险相称、经管理层批准的AML/CFT与制裁风险政策、控制和程序;在适当时在管理层指定合规负责人,持续监督内部规则。公开资料也要求风险评估、KYC/受益所有人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员工培训及goAML登记。

依据:[10] [11]

六、注册资本、监管资本与保证金

监管资本或最低资本

核验状态:未见统一公开最低额

检索的GewO、BMWET、USP及GISA官方登记资料将本项定位为受规制贸易资格、职业责任保险、资格与信誉制度,未公布适用于本经纪人/顾问贸易登记的最低实缴资本或持续资本数字。不得把FMA对保险企业的资本/偿付能力许可规则套用于保险经纪人贸易登记。

依据:[1] [2] [16]

保证金或替代保障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未见要求向政府缴纳保证金;但必须证明覆盖全欧盟的职业责任保险,或经济和法律上至少等同的全面保障。GewO第137c当前文本列明最低额为每宗损失1,250,000欧元、年度所有损失合计1,850,000欧元,并规定按IDD第10(7)条技术监管标准调整;保险公司须获准在奥地利经营,合同适用奥地利法且奥地利为管辖地。本第94条第76项资格不得限制保险人的追溯保障期,并须向机关证明最低保障在追溯期持续存在。欧盟授权条例2024/896已自2024-10-09起将IDD基础金额调整为每宗1,564,610欧元、年度合计2,315,610欧元;奥地利国内条文显示的金额与该欧盟直接适用调整之间的实际申报金额,应在提交前向主管机关/保险人确认。

依据:[4] [9] [1]

七、申请文件、系统与内部控制

治理、风险、系统与内部控制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必须满足保险中介的信息义务、客户资金安全、年度持续培训及专业能力要求。对寿险/投资目的保险业务,还必须按风险建立AML/CFT内部政策、控制和程序,覆盖客户尽调、新产品/技术、可疑交易报告、文件保管、内部控制、合规负责人(如按性质和规模适当)、员工执行复核与诚信筛查;如按性质和规模适当,应作独立测试。

依据:[1] [8] [10] [11]

核心申请文件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个人通常需提交出生/国籍证明或护照、居留权(如适用)、住址登记证明、GewO第13条排除事由声明;海外住所或在奥地利居住不足五年者另须三个月内本国无犯罪证明。法人/登记合伙需公司登记册或协会登记摘录(通常不超过六个月)、法人声明、每位对外代表及多数股东的自然人声明。受规制贸易还须为申请人或贸易法经理提交资格证明、个别资格认定决定或EEA资格承认/等同决定;本项还须附职业责任保险或等效保障证明。机关能从官方登记册读取时,部分文件可免交。

依据:[2] [4] [5] [14]

八、申请流程与逐步准备

  1. 确定经营主体、类别与经营地点

    确认拟申请的是第94条第76项“保险中介(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事务顾问)”,并确定奥地利经营地点及属地贸易机关。法人/登记合伙在此阶段确定贸易法经理;中介不得将经纪人与代理人身份混同。

    依据:[1] [2] [5]

  2. 取得专业资格并配置责任保险

    为个人或贸易法经理取得适用的资格证明、个别资格认定或EEA资格承认/等同;保险经纪人与顾问的2026条例将能力考试作为通常路径,并列出特定学历加连续三年合格经验的替代路径。取得符合GewO第137c的职业责任保险/保障证明。

    依据:[4] [14] [5]

  3. 准备申请声明及证明文件

    按个人或法人身份收集身份证明、居留/地址、企业登记摘录、行业排除事由声明、海外无犯罪证明(如适用)、资格和保险文件;法人还要提交法定代表及多数股东的相关声明。

    依据:[2] [4] [5]

  4. 向属地机关提交商业登记

    可亲自、书面或电子提交;可使用GISA在线办理。申请应包含准确的贸易名称、经营地点、申请人/公司的准确资料及贸易法经理资料。GISA-Express在条件齐备时可电子即时办理,但GISA本身是行政应用,不是个案决定机关。

    依据:[2] [13]

  5. 取得确认并核验GISA登记后开业

    受规制贸易须待资格认定决定生效后才可经营;机关在条件满足时作出决定并将登记人纳入GISA。应取得GISA摘录/决定并通过公开GISA查询核验名称、地点及贸易授权措辞,再按保险中介持续义务开展业务。

    依据:[2] [7] [13]

九、监管面谈与常见问询

是否需要监管面谈

核验状态:未见统一公开要求

已查阅BMWET保险中介页面、USP商业登记/贸易法经理页面、GISA程序及RIS规则;未见将面谈作为本贸易登记一般法定申请步骤的公开统一规定。属地机关可在个案中要求澄清、补件或就资格作事实核实。

依据:[1] [2] [5] [13]

可能关注的问题

  • 申请主体究竟是独立保险经纪人/顾问,还是应以保险代理人身份活动?
  • 谁是法人中实际负责保险分销的人员,谁出任贸易法经理,其资格、住址、实际可履职性和雇佣/法定代表关系如何证明?
  • 职业责任保险是否覆盖全欧盟、适用奥地利法、以奥地利为管辖地,并满足提交时适用的最低额及无期限追溯保障?
  • 申请人、法定代表或多数股东是否有GewO行业排除事由,是否需要海外无犯罪证明?
  • 是否分销寿险或投资目的保险,从而需要在开业时具备AML风险评估、KYC、培训、goAML和报告流程?

十、监管费用、处理时间与获批上线

官方处理时间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普通商业登记在材料和条件齐备时即时生效;但受规制贸易须以资格认定决定生效为经营前提。USP称主管机关应在三个月内作出该认定决定;自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请起,申请人应在三个月内被录入GISA。若须先获个别资格、豁免或EEA资格认可/等同决定,法律有效申请日以所需证明及决定齐备时计算。无公开统一的“保险经纪登记审查日数”承诺。

依据:[2] [13]

监管费用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USP官方商业登记页面明确列示:商业登记不收印花税和联邦行政费。该说明不等于免除公司设立、资格考试、翻译、公证、职业责任保险、商会强制会员或社会保险等成本;这些不是该页面公布的登记费。

依据:[2]

获批及上线条件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登记后不是以FMA保险企业牌照上线,而是以属地贸易机关的有效贸易资格及GISA登记为基础。对受规制贸易,在资格认定决定生效后方可开展;应保留机关决定及GISA摘录。开业同时持续维持责任保险、经纪身份披露、信息义务、客户资金安全、培训及(适用时)AML控制。

依据:[1] [2] [7] [16]

十一、持续合规、报告、审计与记录保存

监管报告

核验状态:个案决定

未见面向所有保险经纪人/顾问的一般年度经营报表或审慎报表的统一公开要求。跨境进入其他EEA成员国时,须先向机关通知拟进入的成员国、名称、地点、GISA号、中介类别、所代表保险企业(如适用)及保险分支;机关在通知后一月内转报,申请人可在通知满一月后开始。对AML适用业务,须按风险评估和可疑交易规则履行报告。

依据:[6] [8] [10] [11]

审慎及资本义务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本贸易登记未见统一最低资本或资本充足率,但职业责任保险/等效保障必须持续有效。没有或不足额保险期间不得经营;保险公司应向机关报告保险不存在、不足或终止的情形。客户款项安全是保险中介持续义务,具体客户资金安排应按适用GewO/IDD规则及实际业务确认。

依据:[4] [6] [1] [8]

AML/CFT义务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只有在寿险或其他投资目的保险分销范围内,本经纪/顾问属于GewO AML义务主体。其应做风险评估并向机关报告,建立KYC与实际受益人识别、业务目的了解、持续监控和资金来源核查;对高风险国家、PEP等采用强化措施,注册goAML,通过安全渠道报告所有可疑(包括尝试)交易,并培训员工和保存相关档案。主管机关按风险监管并可索取资料、进行现场检查。

依据:[10] [11]

审计及财务报表

核验状态:未见统一公开要求

在所检索的BMWET、USP、GISA、GewO及IDD官方资料中,未发现本保险经纪人/顾问贸易登记普遍要求向贸易主管机关定期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统一规则。法人本身仍可能有公司法、税务和会计审计义务;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的AML控制可受主管机关检查。

依据:[1] [2] [10] [16]

记录保存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对寿险/投资目的保险的AML义务业务,官方说明明确要求保存客户尽调、交易和相关业务资料;风险政策亦必须包括文件保管。IDD还要求保险中介/保险企业建立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及服务条件的记录,并在适用时向客户提供服务报告。一般非AML业务的具体保存年限,未在本次查阅的奥地利官方中介登记页面中发现可安全引用的统一数字,故应依合同、民商事、税务、数据保护及适用行为规则另行核实。

依据:[8] [10] [11]

十二、年审、续牌与监管通知

续牌或年度审查

核验状态:未见统一公开要求

未见对该贸易资格设定年度续期/年审申请或年度续牌费的官方统一规则。登记持续有效取决于资格条件和保险持续存在;中介须完成每年15小时持续培训。暂停经营并非续牌:本行业须事先向机关报告暂停,GISA登记暂停期间不得经营,且在此期间责任保险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义务可暂停;恢复时须同时证明保险和其余登记条件。

依据:[1] [8] [15] [6]

重大事项通知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经营地点或另一经营场所的迁移、设立或关闭必须通知属地贸易机关;贸易法经理离任也须通知。法人/登记合伙在经理离任后通常须在六个月内任命并报告新经理,个人为一个月(可能因风险或既往无经理经营而缩短)。经纪/顾问暂停和恢复经营均必须事先通知。跨境业务另有上述事先通知与一月等待期。

依据:[5] [6] [12] [15]

十三、牌照出售、股权收购及控制权变更

“出售牌照”的监管边界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该资格是持有人在特定经营地点取得并在GISA反映的贸易资格,而非可脱离持有人单独买卖的FMA保险企业许可。官方GISA程序明确:放弃(Zurücklegung)贸易即终止主经营地点及全部分支的经营权;因此资产收购方或更换经营主体不得把卖方的登记当作可自动转让的资产,应自行取得适用贸易资格并登记。

依据:[2] [7] [13]

牌照是否可以直接转让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未见GewO/GISA为本受规制贸易设定“将既有登记过户给新法人”的程序。股份交易中若持证法人、经营地点、合格贸易法经理和保险持续不变,法人仍是同一登记主体;但这不是许可证转让。若交易造成经营主体改变,买方/新主体应按新登记申请处理。

依据:[2] [5] [12] [13]

控制权变更

核验状态:个案决定

未见对保险经纪人及顾问贸易登记设定公开统一的持股百分比事前控制权批准或通知时限。即使无固定阈值,申请阶段多数股东须作行业排除事由声明;在存续期,若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人出现撤销事由,机关可限期要求移除,逾期撤销贸易资格。故股权收购应在交割前向属地机关确认是否涉及更新、声明、贸易法经理、经营地点或GISA资料变更。

依据:[2] [6] [12]

买方要求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买方如成为新的经营主体,须满足新申请人完整的主体、资格、声誉、保险、地点和登记要求;法人/登记合伙须有合格贸易法经理。若买方只取得股份,仍应确认目标公司的职业责任保险是否持续、实际负责分销的管理人员和贸易法经理是否不变且合格、以及新控制人不存在行业排除/重大影响撤销风险。涉及寿险/投资目的保险还应审阅AML风险评估、KYC、goAML、培训和档案连续性。

依据:[2] [4] [5] [10] [11]

卖方要求

核验状态:明确要求

卖方/目标应在交割前维持有效保险、合格贸易法经理和经营地点登记;保险不存在或不足时不得经营。若贸易法经理离任、经营地点/分支改变或业务暂停,须按法定通知办理。若为资产出售并停止业务,应通过GISA/主管机关的放弃贸易或暂停程序处理,不能在停止后继续以旧登记开展业务。

依据:[6] [12] [13] [15]

交易及变更流程

  1. 确定交易结构及实际经营主体

    在签约前区分股份出售、资产出售、合并、地点迁移和经理变更。核对GISA摘录中的持有人、贸易措辞、地点和状态,并确认交易后谁将实际提供保险分销服务。

    依据:[7] [12] [13]

  2. 进行适格性及持续合规尽调

    逐项核验法人登记、贸易法经理资格及实际任职、法定代表/多数股东及重大影响人排除事由、职业责任保险持续性、年度培训、客户资金安排及(适用时)AML控制、客户和交易档案。

    依据:[2] [4] [5] [10] [11]

  3. 把新申请或变更手续设为交割条件

    若经营主体变化,买方应先完成自己的商业登记与GISA登记;若经理、地点或分支变化,按对应通知/任命程序向属地机关办理。不要在新主体取得资格前开展分销。

    依据:[2] [5] [12] [13]

  4. 交割后核验与有序退出/恢复

    交割后取得最新GISA摘录,核对保险和经理登记。若卖方停止经营则办理放弃或事先暂停;恢复暂停业务须重新证明有效保险及其余登记条件。

    依据:[7] [13] [15] [6]

交易监管时间

核验状态:待监管机构确认

仅新申请的公开法定时间框架可参见申请部分:受规制贸易的资格认定决定应在三个月内作出、有效申请后三个月内GISA录入。股份/资产收购、控制人审查或交易后变更没有发现本类贸易登记的统一公开审批时钟;交易协议应避免假定可在固定天数内完成,并就新申请、补件、保险续接和经理批准保留充足条件期。

依据:[2] [5] [13]

关键交易风险

  • 将地方贸易资格误认为可脱离主体转让的FMA保险企业牌照,导致资产买方在没有自身有效登记时开展分销。
  • 将保险经纪人/顾问与保险代理人身份混同,或未清楚向客户披露中介身份。
  • 职业责任保险未按提交时有效的金额、奥地利法/奥地利管辖、全欧盟覆盖及追溯保障持续;保险缺失或不足期间不得经营。
  • 法人在交割后没有有效的贸易法经理,或者经理的资格、住所/实际可履职性、雇佣关系或登记失效。
  • 多数股东、法定代表或具有重大影响者存在行业排除或后续撤销事由,且未在机关给定期限内移除。
  • 寿险/投资目的保险业务在交易或迁移时出现AML风险评估、KYC、可疑报告、培训、goAML或档案链中断。
  • 将暂停、迁址、设立/关闭分支或经理离任当成纯公司行政事项而未向属地贸易机关通知,造成GISA与实际业务不一致。
  • 交易涉及新主体或跨境扩张却未完成新登记/通知,或错误依赖原主体的GISA记录。
交易边界:牌照不能保证随股权自动转移;交易通常涉及持牌实体股权或业务,并须满足适用的监管批准、通知及持续合规条件。

十四、重要风险、待核实事项与申请建议

待监管机构确认事项

  • 职业责任保险金额存在奥地利GewO第137c页面所列1,250,000/1,850,000欧元与欧盟直接适用授权条例2024/896(2024-10-09起1,564,610/2,315,610欧元)之间的表面差异;提交前应向属地贸易机关及承保人确认适用金额和保险确认格式。
  • 所查官方资料未公布适用于本贸易登记的统一最低实缴资本、政府保证金、独立CCO/MLRO职位、申请面谈、年度续牌、一般年度监管报表、监管审计报表或交易控制权百分比阈值;这些不应被臆造为法定要求。
  • 交易结构、买方/卖方所在地、是否更换持证主体、保险产品类型、是否处理客户款项以及是否包含寿险/投资目的保险,会改变实际通知、AML和持续合规需求;个案应先向属地贸易机关确认。
  • 一般非AML业务的具体法定保存期限未在本次核验到的官方保险中介登记页面中明确列出,故报告不写入未经核实的统一年限。
重要提示:交易通常涉及持牌实体的股权或业务,牌照并非可脱离主体自由买卖的资产。交割前应确认事前批准、通知、适当人选复核、资本恢复及业务连续性要求。

十五、常见问题

这项牌照是否可以直接购买?

通常不能把牌照作为脱离持牌主体的独立资产购买。收购一般通过持牌实体股权或依法批准的业务转移完成,并须遵守控制权审批、通知及适当人选要求。

没有公开最低资本是否代表不需要资本?

不是。“未见统一公开最低额”只表示监管机构没有在本次可核验公开资料中公布对所有申请人通用的固定金额;申请人仍可能需要按风险、业务规模和审慎规则持有充足资本。

监管面谈是否一定举行?

以主管机构和个案为准。即使没有统一公开的强制面谈规则,监管机构仍可要求申请人、董事、高管或负责人员参加会议、补件或能力评估。

十六、官方来源与核验入口

  1. 保险中介(Versicherungsvermittlung)(奥地利联邦经济、能源和旅游部(BMWET);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2. 商业登记(Gewerbeanmeldung)(奥地利企业服务门户(USP);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3. 《1994年贸易条例》(GewO)第137b条:保险中介专业资格(奥地利法律信息系统(RIS);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4. 《1994年贸易条例》(GewO)第137c条:职业责任保险/保障(奥地利法律信息系统(RIS);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5. 贸易法经理的任命(Bestellung gewerberechtlicher Geschäftsführer)(奥地利企业服务门户(USP);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6. 《1994年贸易条例》(GewO)现行整合文本(含第91—93条)(奥地利法律信息系统(RIS);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7. GISA查询:保险与信贷中介登记册(奥地利商业信息系统(GISA);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8. 《保险分销指令》(EU)2016/97现行整合文本(EUR-Lex/欧盟;发布或更新:2024-10-09;访问:2026-09-22)
  9. 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24/896:IDD职业责任保险与财务能力金额调整(EUR-Lex/欧盟委员会;发布或更新:2024-03-20;访问:2026-09-22)
  10. 《1994年贸易条例》(GewO)第365m1条:反洗钱适用范围和监管(奥地利法律信息系统(RIS);发布或更新:2025-11-01;访问:2026-09-22)
  11. 受反洗钱及反恐融资义务约束的营业者(奥地利联邦经济、能源和旅游部(BMWET);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12. 商业法变更(Gewerberechtliche Änderungen)(奥地利企业服务门户(USP);发布或更新:2026-07-21;访问:2026-09-22)
  13. GISA办理程序、电子申请和GISA-Express(奥地利联邦经济、能源和旅游部(BMWET);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14. 《保险中介条例2026》现行整合文本(奥地利法律信息系统(RIS);发布或更新:2026-07-23;访问:2026-09-22)
  15. 特殊行业暂停营业的通知(含保险经纪人与保险顾问)(奥地利企业服务门户(USP);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16. 奥地利保险业务的准入条件(用于区分保险企业许可)(奥地利金融市场管理局(FMA);发布或更新:未标明;访问:2026-09-22)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上永(唐生) 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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